每個傳承下來的習俗或儀式,
源頭都是一紙合約精神,
由最簡單的甲乙雙方到宇宙無限。
較原始的合約精神大都是人和大自然間的妥協,
例如河伯娶妻這一類的活人買賣,
在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版本,
但內容都只是人與大自然的一宗買賣合約,
甲乙雙方理應共同遵守合約精神,
各自盡力履行合約的條款,
以達成一項雙方滿意的交易。
像送一個花女給河伯,
一年內河伯就不應興風作浪,
泛濫成災損害人畜。
每年的萬聖節,
當然屬於這種雙贏合約。
萬聖節份合約原型可追溯至羅馬時期的農神節之王,
農神節的內容有點像我們坊間盂蘭節的好兄弟,
都是為安撫一些未被妥善處理死者的節日,
這一夜,
參加節日的兒童會傾巢而出,
打擾生者及貪婪地任意取走食物,
其實背後的意義是每年一次讓死去的人,
可以在有限的豁免時刻中向生者滋擾,
以便在其他日子中不相往來。
故此兒童的象徵就是亡靈,
是一個未被啟蒙的群,
一種非理性群體的象徵。
這個節日原型後來在各地都有不同版本的演譯,
不過背後意義始終只是生死大戰,
亡靈從死亡中回來,
迫害在生者,
最後與生者達成協議,
生者則以禮物交換,
暫誘退死亡,
獲得一年生命的得勝期。
後來,
聖誕老人的出現,
是由被動變成主動,
承諾當天會親自送禮給一眾亡靈,
達成了死亡留在原地,
大家相安無事地過平安夜。
以程式看程式,
這是一種儀式的文明進化史。
不過,
數百年來大家都還是分庭抗禮,
萬聖節和聖誕節都各有踴躉,
各守自我的不同合約精神。
昨天,
一個母親闖進陰間救女,
在違反合約精神下被對方掌摑,
就等於人家七月十五燒街衣你去掃人個場,
摑一巴算事小了。
所以,
即使在廿一世紀,
神話各種合約並非消失,
而是喬裝成不同的形式潛回人世罷了,
不過,
即使形式千變萬化,
當中合約精神由於緣自生死對立,
一種千秋萬代的宿怨,
勉強介入,
其中合約之制守力量,
真的非同少可,
在以身試法之前,
萬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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