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不文明駕馭文明

在半個世紀前的粵語片「大冬瓜」中,
一對鄉村夫婦出城,
在酒店房間邂逅文明玩意抽水馬桶,
兩夫婦研究一番後,
斷定那是新式洗臉盆,
於是用馬桶的水來擦牙洗臉。
文明的產品如果由未經文明洗禮的人來使用,
往往會產生另一種結果。
如果是文明思維所衍生的規例及抽象觀念,
諸如道德、
自由、
平等、
自律、
利他精神等等概念,
如果由非文明人,
或以為自己足夠文明的人來運作,
事情必然不是一團糟,
就是令人啼笑皆非。
在香港,
最濫用的就是投訴機制,
投訴本來就是為不公平的行為而設,
不過大前提是投訴人必須是被不公平的對待者,
而這不公平的行為是在當事人完全遵守相關的規定下才能成立,
換句話說,
就是當事人自己首先沒有在相關的遊戲規則裏犯錯。
但,
今日舉目所見,
投訴人就是犯規人,
還大條道理惡人先告狀,
大興問罪之師,
往往不知就裏,
或「中途入場」的旁觀者,
很容易都會斷章取莪,
以為真相真理都在投訴人一方,
加上那些現象,
都並不如用馬桶洗臉般顯而易見,
能一眼看見文明錯置的謬誤,
況且,
香港不文明的文明人,
真是人山人海,
更是每日俱增,
看來,
我們最好還是自求多褔,
各安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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